《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出台 引社会新话题
http://www.fdc0737.com 2008-1-8 16:39:57 来源:搜房网 作者: 王娟 韩娜 姜葳 吴亭 阅读次数:
里特别扭!”立刻遭到反驳:“自行车是私人财产,业主又交了电梯费,就像搬一件私人物品一样运到家中,为什么不行?那么婴儿车是不是也不行呢?”类似的还有小狗是否能乘坐电梯等问题。

律师:看物业合同中是否约定

邱宝昌律师表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试行)中的物业服务内容,并不包括类似于管理自行车、小狗等“上”电梯问题。这就要看物业和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合同内约定了物业有责任劝带宠物上电梯等内容,物业就要履行合同,如果没有约定,物业没有义务去做这项工作。

●物业费收支该不该透明?

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西豪逸景业主们成立了一个“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业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四位协调委员会成员只有一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女儿代交了物业费,其余三位均声称不交物业费。“我买得起房就交得起物业费。”程女士认为物业费收支不透明让她不能再交这笔“糊涂账”。《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试行)第一部分第14条规定,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西豪逸景物业负责人当众承诺,将在春节前公布这几年的物业收缴率以及物业费收支情况。

市建委:公服收支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是首次提出的要求,公共服务包括房屋维修、保洁、保安服务等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各类开支要公布,可以按照服务项目公开,也可以按照物业服务人员的开销等方式公开。这个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具体公布次数由物业公司确定,市建委会视执行情况看是否需出台细则。

●服务不到位就能不交费?

“如果物业服务好的话,我干吗要拖物业费呢?”记者在瑞海家园采访时,业主周先生这样告诉记者。周先生表示,不交物业费是因为房子问题没有解决。一位从事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也挺无奈的,有些业主有从众心理,看到别人不交,自己也就拖着不交,这样让我们物业公司的运营都有些困难,不交费,我们怎么提供服务?”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资金不到位,就只能减员,而减员带来的问题就是为业主服务的人员少了。

律师:物业可以起诉欠费业主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出现经营困难的问题,可以起诉未交费的业主,但这不能成为物业降低对已交费业主的服务,而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和业主之间应该遵守合同约定。秦律师说:“物业可以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并公开账目,以增强双方的共识。”

谁当裁判

业主:建立专业评判网站

桃花岛业主翟先生说:我们小区因为都是4层和6层楼,没有电梯。所以物业费还是挺低的,每平方米0.98元。尽管我自己就是业主,但我认为评判物业服务不能只听业主的一面之词。我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网站,就好像现在的社区论坛那种。把所有小区都列上,只有本小区的居民可以通过验证身份后进入为自己的小区物业打分。这样执行起来比较省事,比上门填写调查问卷方便,同时也为业主保密,不用怕打击报复。此外,政府和居委会也可以通过平时的抽查和居民的反应对物业打分。多方意见综合起来,应该是比较公平的“评判”,物业即使最终因为不合格而受到惩罚也能够心服口服。

律师:请专业中介机构评价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认为:物业协会来当评判显然不行,因为他和物业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业主本身也没有足够的评价能力,因为不够中立;政府的监督检查搞不好最后也将流于“形式”。应建立一个独立于政府、业主、物业、开发商的“四独”权威中介机构。聘请其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逐项进行打分评判,并按照小区面积,业主要求档次、整体规模进行成本费用的预算,最终确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是否一致。但目前市场上还没有这种机构,所以这个机构如何建立?应该具有怎样的资质?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物业:希望行业协会起作用

盛世物业业务总监王瑜认为,由于物业服务是属于“软性”的服务,不像硬性的指标可以用标尺衡量,只能靠感觉。作为物业企业,我们认为最核心的“评判权”应该在业主手里,也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专业会议,讨论一段时期内物业服务的得失,并打分。此外,希望物业协会也能在政府的干预下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比如可以通过定期的抽查,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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