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出台 引社会新话题
http://www.fdc0737.com 2008-1-8 16:39:57 来源:搜房网 作者: 王娟 韩娜 姜葳 吴亭 阅读次数:

“我交了物业费却没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凭什么让我交钱?“大家都不交钱,我们拿什么服务?”岁末年初,一提起拖欠物业费的老话题,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都有一肚子话要说。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明确规定了11大项71个小项的服务标准,这似乎给物业公司上了道“紧箍咒”。但标准订立了,责任明确了,该由谁来当裁判呢?是政府、专家、物业协会、还是业主、居委会?

纠纷案例

宣武区西豪逸景小区C座:

窗户掉1年还没安上

家住宣武区西豪逸景小区的业主们越来越羡慕隔着一条马路的“朗琴园”小区的业主,后者通过不懈努力刚刚换掉了物业公司,并试行了国内首个“信托契约式”物业管理模式。而他们却仍在为一年多一盏没亮过的路灯、日见缩小的绿地、停放得妨碍出入的汽车而与物业公司“斗争”至今。

2005年春,西豪逸景A座27层公共走廊的一扇窗户的合页掉了一个,业主郑先生(化名)报修了几次,直到整扇窗户全部脱落,至今也没有安上。“我反映了几次之后,原来挂在大厅里的两个维修工、一个管理员的名字和照片都被撤掉了。”此外,小区绿地被二期施工挤占,用作配电房用地;由于紧邻工地,晚上小区内路灯全部以工地照明替代。但去年9月下发的《催缴物业费通知单》上则列出:绿化养护费(97.65平方米计58.59元)、公共区域照明费36元。

物业回复:“没法保证一定过来修”

该小区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在承认维修人员确实失职的同时强调,最初报修尚在开发商的维保期内,“我通知他们,但没法保证他们一定过来修。”针对绿地问题,该负责人辩解说:小区系滚动开发,绿地部分还没有正式移交给物业公司,而用电也是直到去年7月才换上市政供电。

大兴区月桂庄园小区:

背黑板催费业主难堪

方先生是月桂庄园的老住户了,说起物业,方先生首先告诉记者的就是发生在2006年7月的一件事情:物业公司的经理张伟背上小黑板,挨家挨户地去收物业费,方先生说:“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哪有这么收物业费的,这样让我们业主太难堪了。”方先生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业主,因为他从没有拖欠过物业费,“不过据我所知,还是有业主交物业费,现在我觉得这个小区最大的问题就是水质不好,其他的感觉还可以。”

物业回复:“物业费确实收不上来”

上周六(1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月桂庄园采访,但并没有见到张伟。物业办公室一位中年男士告诉记者:“张伟?已经走了,现在不干物业了。”据这位先生介绍,公司认为张伟背黑板讨物业费的做法有些过激。这位中年男士原是张伟的同事,他说:“张伟工作很负责,但物业费确实收不上来。”对于2006年的物业费到底收了多少户,工作人员也拒绝透露。现在月桂庄园物业办公室的墙上,还贴着新物业的工作进展,修理单元门、更换碎玻璃等等,同样醒目的还有物业去年底张贴的清理欠费的通知。

焦点交锋

●开发商遗留问题谁解决?

西豪逸景小区的业主反映,电梯到了10层以上就开始晃荡,两扇对开的门禁经常出毛病,一位业主抱怨说。另外,入住前就已经安装的中水设备却形同虚设,至今没有接通中水。业主质问:“开发商承诺不到位你干嘛还要接手?”颇觉委屈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则反问:“既然这么多开发商的遗留问题,你们为什么不直接找他们索赔?”

律师:交房时应明示问题清单

邱宝昌律师表示,开发商遗留问题非常复杂,按理说如果物业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协商解决,物业就没有责任。但因为业主是弱势一方,因此在最初交房时,物业有责任对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仔细查验,并对发现的种种问题列出清单,提前对业主明示,避免后期出现纠纷。但目前,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业主入住后,一旦出现纠纷,需要自行维权,由业主起诉开发商。同时,根据北京最新出台的规定,今后业主可以“先验房后交费”,业主在验房时应多加注意。

●小狗、自行车能否上电梯?

位于学院路的富润家园一位业主近日在论坛上发帖,“我们住在较低楼层的业主,几乎每天早晨都要因为电梯里有自行车而被迫等下一趟电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还要交物业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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