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感冒,湖南也可能打喷嚏。”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的“湖南忧思”,正在求解。
就在湖南省决议将出台政策“组合拳”之后仅仅两天,“第一只靴子”终于掉到地板上。11月19日,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一天,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发布公告:从当天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按照1%收取。
在延续之前坊间传闻“降低交易门槛,减轻购房税赋”的8大降税举措以外,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和降低建设项目资本金监管比例,成为了此次《意见》的最新亮点。“政府的新政本质,是要保持供需总体平衡,根据市场的真实需求,来调控市场的变化,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湖南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唐道明说。 本版撰文/记者文洁 刘渝渝
扩需亮点:购房税费突破性下调
减税,正在成为蔓延中国城市的一股不可抵挡之洪流。在这次发布的《意见》中,降低购房税费成为了当仁不让的主角。
《意见》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被拆迁人购置住宅,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交易契税。
同时,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下调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免除应交全部契税。
“这次公布的文件,与之前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性通过的意见稿有一定调整,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是下调,而非取消。”湖南省建设厅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而从湖南此次出台的文件来看,“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成为最大亮点。“这对于国家针对90平方米以下的首次购房者契税下降至1%来说,有一定突破。”新地东方明珠营销部副部长何建明说。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3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但在长沙,从11月19日起,暂定执行“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按照1%收取”。
惠民焦点:廉租房保障40%实物配租
住房保障,已然成为政府投资的重点所在。按照《意见》规定,2011年底前,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实物配租保障户数不得低于40%,并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今后住房保障主要是加大廉租房的新建和筹建,同时,鼓励经济适用房补贴货币化。”唐道明说。
湖南省明确提出,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收入,“从存量市场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见》如是说。同时,湖南将加大对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财政投入,改善旧城区和农村居住环境,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享受廉租住房的优惠政策。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