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能否出售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卖。在刘女士一案中,祁女士正是以此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这一条款更成为许多房主反悔时的挡箭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一种行政管理性的规范,并不是民事上的禁止性规范,何况它还有一些补充性的条款。因此,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房屋,即便尚未取得产权证,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法院认定合同有效,通常符合三个条件即可:第一,当事人出于自愿;第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何确定房屋的现价值
在计算房屋差价时,房屋现价值的多少很关键,但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点的认识往往相差甚远。
法庭在确定房屋现价值的时候,首先会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合议,由原告方提出一个价格,如果被告方也认可的话,法庭便可以以合议结果作为依据。
如果双方合议不成,法院可以向有关机构进行调查咨询,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对于咨询的结果双方当事人有疑义,法院还可以进一步补充。在双方都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认可这份证据。如果当事人还不满意,可以依照鉴定程序,由双方共同选择一个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