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表决
“一元钱方案”中和两派
于是,“一元钱方案”随即产生。提出这个方案的是张大宪,此前,他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将小区维修基金存入银行“钱生钱”。
新天第业委会提出:所有在小区开办公司的,按每平方米每月多交纳1元的设备维修基金和保安、保洁费用,业委会将以上收入,设立专用账户,其中55%用于电梯及公区设备设施的维修基金;25%用于招聘更高档次保安队伍;10%用于提高保洁员待遇,增加保洁人员;10%作为机动。
有了这笔钱,小区保安员的薪水可从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保洁员也从10个增加到15个。张大宪还向“商派”提出一系列“苛刻”条件——公共区域不得吸烟;女员工不得穿太响的高跟鞋上班。为此“商派”每户还须交3000元押金。
小区业主对此进行了表决。截止到3月13日,发放表决票241张,共收回235张,其中207票同意,27票反对,一票作废,同意票占收回票数88.09%,反对票占11.49%,同意票占全体业主52.81%。目前,业委会还在继续发票、收票。
同时,已经有商户缴纳了共计3.7万元的“一金两费”押金,其中最多的一户缴纳了1.7万元。对于这第一笔基金,业委会表示将用于楼道垃圾桶附近的墙面改造,也就是贴上磁砖,同时加强园区东西出口的磁卡管理,使小区达到封闭式管理的标准。
能否推广
专家尚有意见分歧
对于“民宅商用”,舒可心认为,住宅改商的前提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管理规约的规定,并获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目前,要解决商住之间的矛盾,一是增加秩序维护人员,二是加强夜间巡视,保障住宅用户的生活质量,三是上下班高峰期秩序维护,同时提高设备的运转效率。而商户多缴纳的费用则应用在解决共有资源的消耗、增加安防人力、设备等资源的开销、增加公共责任保险和火灾保险的开销、增加秩序管理人力资源的开销,以及构建商住之间的和谐关系上。如此说来,“一元钱方案”似乎恰到好处地解决了这个矛盾。
不过,对于这个新事物,专家们的看法还未达成一致。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认为,住宅权不仅包括物权,还包括安全权、安宁权等多项权益,因此住宅本应就是居住之用,住宅改商一定要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一元钱方案”可以对设备维护等进行补偿,但并不能补偿居住人所有被损害权益。
晨光家园居委会负责人也参加了昨天(3月23日)的论坛,这个小区居委会没有同意民宅商用。“我们觉得社区和谐是原则,因为担心产生负面影响,所以采取慎重态度,没有给商户盖章。”这位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