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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八大陷阱大揭密

 2008-3-3 16:37:06 其它新闻网打印】 【关闭
le="COLOR: #6600ff; BORDER-BOTTOM: #6600ff 1px dotted;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onclick="return kwC(event,0);" onmouseout="kwL(event, this);" target="_blank">设计后还会不清楚项目实际数量吗,难道他真的不忍心挣你那么多钱吗?错了,那是假痴不癫,合同报价单最后不显眼处都会注明一切项目以实际数量结算,结算数量往往远远超过预算。如果你在合同中心约定总价上限,那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如陈先生但是水电部分装饰公司给出的结算竞超过预算达3倍之多,简直触目惊心。

  3、瞒天过海:

  消费者到商场买一个衣柜,就是一个有使用价值的完整衣柜,到了XX装饰公司的长长报价单里就化整为零,分成衣柜柜体、柜门、柜内贴波音板(按展开面积算)、油漆、防潮、拉手配件等多达6个项目分散在报价单各处,不熟悉的消费者初次看其报价单不会觉得贵,一头雾水,最好笑的是我们不懂的业主还认为分得很细。合起来结算就是天价。如一个4平方米左右的木板成品衣柜,在商场也就2000元左右,按照装修公司这种报价法,最后1平方米衣柜造价将高达800至1000元。试想上述六个项目缺少任何一个项目难道还算一个衣柜。

  4、反客为主;

  在付款方式上,装饰公司在合同书中往往规定,工程开工前业主需首付工程款的30%,水电泥水工程基本完工,木工进场时,再付30%。实际上,如果一套套房,水电泥水工程所占工程量一般不到总工程量的30%,这样,在工程进度不到三分之一时,所付工程款已经60%以上,施工过程中有什么意外变化,装饰公司也不怕,因为该赚的都赚到手了,客户的钱拿在手里,便可反客为主,生出一些消费者意想不到的不合理项目,业主只能被牵着鼻子走了,发生争议,就时时处处以没钱就停工或拖延工期来相威胁。

  5、顺手牵羊:

  装饰公司的人如设计师等,热情服务,积极带你去选购主材、门窗等,从中最少可获得10%的回扣,已成行规,一般材料商不愿意也不敢得罪装修公司,无形中增加了业主购买主材的成本。如购买的XX抛光砖,材料商要给装饰公司10%的回扣,单是这一项装饰公司就挣了3000多元。更有甚者一些业主自己去购买材料,装饰公司只要获得材料商信息,竟也上门索要回扣。

  6、偷梁换柱:

  使用非约定品牌、规格的材料,或降低施工工艺标准,如陈先生和装饰公司约定防水材料使用广东龙马,实际上装饰公司使用朗高,为不浪费其它工地剩下的材料,甚至不同品牌防水材料混用。(一开始该公司人员竟称所谓“德国郎高”就是某防水材料知名品牌“德高”,实际上“郎高”和“德高”是完全不同的品牌,“德高”是澳大利亚在广东产著名防水材料品牌。)而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天花板按国家行业规范和该公司的客户手册该用轻钢龙骨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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