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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发放住房消费贷款

 2008-3-8 15:25:30 其它新闻网打印】 【关闭
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天津点击查看天津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分行获悉,为认真贯彻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维护天津市金融稳健运行,今年本市的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出台。本市多家中外资银行表示将遵照该意见,严格落实信贷管理政策,控制金融风险,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谨慎发放。

  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介绍,本市各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管理好商业性房地产信贷业务,改进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管理,密切关注资产价格变动、房地产领域的资金流向变动及信贷投放比例,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记者从本市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和多家股份制银行获悉,各家银行已经不再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同时,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银行将按家庭为单位,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考察夫妻双方贷款购房的次数,贷款适度从紧。值得注意的是,外资银行也首次表示今年更加谨慎发放住房贷款。据东亚银行负责人介绍,由于外资银行尚没有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一些外资银行同时正积极申请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目前外资银行通过合作的中资银行调查贷款人购房次数,对其在外资银行申请贷款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也按政策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另据业内人士分析,今年本市银行的房贷政策并非完全“一刀切”,也体现出“有保有压”的特点。房贷政策中特别要求各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支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倡导银行努力开发满足低收入和特定人群住房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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