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代码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的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为什么要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物业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条件。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要想在短时间内向多个业主筹集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费用十分困难。因此,为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关公共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良好环境,保证住宅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住房保障资金,又称为“住宅养老保险金”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特点是什么? ㈠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渠道上看,交存对象是购房人或产权人,资金的所有者也是购房人或产权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具有超前自我保障性。 ㈡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方法上看,是国家、省、市为购房人或产权人建立的义务互助互益储备金,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㈢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上看,是专项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专项用于房屋维修,不准挪作他用,具有明显的专一性。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用途 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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