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现在已有不少城市利用闲置土地来弥补其建设用地的不足。如,成都市2004年共清理出1999年以来征而未供的存量土地6.3万余亩,扣除基础设施、公建配套、在建项目、意向协议和定向安排的项目用地外,全市可供利用的存量土地3.9万亩,其中安排为工业用地的有7931亩,比例18.54%。广州2007年收回近百万平方米闲置土地,多数是在1993年-2002年期间批准,部分闲置超过10年。由于地块大多位于市中心城区,可为未来市中心住宅用地供应提供储备。苏州变闲置为再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2001年以来依法取消了184个项目,收回土地达66760亩,2005年全市共盘活存量土地2505宗,占建设用地占供地面积的35.7%。 三、闲置土地蕴含巨大潜力 在城乡规划范围内有不少未利用土地,在城镇建设用地中,还有大量闲置土地。2004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城镇建设存量用地情况专项调查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闲置土地28105宗,面积107万亩。据致公党2007年“两会”提案材料显示,全国共有各类闲置土地395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城镇土地至少还有40%的潜力。 闲置用地的挖潜与利用已在各地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湖南省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共清理出闲置土地526宗,总面积2.96万亩,是全省2007年新增建设用地17.59万亩的16.83%,相当于全省2007年建设占用耕地7.59万亩的38.99%。2007年广州计划公开出让14宗居住类闲置用地,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16宗烂尾地,可在老城区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深圳市2007年全市“已批未建用地”共359宗,共计1.51万亩。通过限期开发、对逾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回收并重新招拍挂出让,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有效缓解产业用地紧张,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此外,农村居民点用地作为存量用地,也一定程度上存在闲置和浪费现象,挖潜空间很大。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2.48亿亩,按当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218平方米,超出国家定额最高值(150m?/人)的45.3%。按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2006年底全国农村人口为73742万人推算,农村居民点用地可挖潜7529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1.5倍。此外工业园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矿企业用地,也有一定的挖潜空间。 总之,通过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把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作为政策的着力点,有助于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和利用率,有助于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