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新修订的《纲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围绕规划目标,《纲要》明确了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一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二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三是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四是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五是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会议强调,各地区要根据《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组织修编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标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